2026年1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烟产品(Certain Disposable Vaporizer Devices,调查编码:337-TA-1410)作出337部分终裁:基于列名被告提出的动议,决定对最终初裁(FID)进行部分复审,即第4、12项权利要求无效和申请方满足美国国内产业地位的部分,对最终初裁的其余部分不复审,并对可能采取的救济措施、保证金和公众利益征求意见,书面材料不晚于2026年1月23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