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商务部关于中欧电动汽车案磋商进展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13浏览次数:字号:[ ]

为落实中欧领导人会晤共识,妥善解决欧盟对华电动汽车案,中欧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的态度,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向对欧盟出口纯电动汽车的中国出口商,提供关于价格承诺的通用指导,以便中国出口商可通过更加实用、有针对性且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方式,解决相关关注。

为此,欧方将发布《关于提交价格承诺申请的指导文件》,并在文件中确认,欧方将秉持非歧视原则,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有关规定,对每一项价格承诺申请,适用相同法律标准,并以客观和公正的方式进行评估。

这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的对话精神和磋商成果。中欧双方有能力、有意愿,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通过对话磋商妥善化解分歧,维护中欧及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这不仅有利于中欧经贸关系健康发展,也有利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秩序。

附件:Notification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n the Progress of China-EU Consultations on the EU’s Anti-subsidy Case concerning Chinese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pdf

(信息来源:商务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