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修订《儿童饮食安全管理特别法施行令》,自颁布之日起六个月后生效。修订内容主要为:为合理完善有关广播广告的规制,以往规定,生产、加工、进口、流通、销售儿童喜爱食品的主体,不得在下午5点至7点期间,在所有电视广播或互联网多媒体广播节目中为高热量、低营养食品及高咖啡因含量食品进行广告宣传。但今后,将仅限定在以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的广播节目中限制相关广告;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应在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及广播通信委员会协商后,经儿童饮食安全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以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的广播节目的范围等内容,并在食品药品安全部的互联网homepage等平台进行公告,以此完善和补充现行制度在运行中显现的部分不足之处。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