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对华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作出反规避初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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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NEW PNEUMATIC TYRES OF RUBBER OF A KIND USED ON MOTOR CAR AND ON BUSES OR LORRIES)作出反规避初裁,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出口至南非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进口自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其中,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4011.10.01、4011.10.03、4011.10.05、4011.10.07、4011.10.09、4011.20.16、4011.20.18和4011.20.26。 2022年1月31日,南非对进口自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23年7月28日,南非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4年9月20日,应南非行业组织South African Tyre Manufacturing Conference于2024年7月25日提交的申请,南非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是否经由柬埔寨、泰国和越南出口至南非以规避反倾销税。 附件:南非对华机动车用小客车轮胎和卡客车轮胎产品反规避初裁征税表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原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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