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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于明年起强制公开烟草有害成分
发布日期:2025-02-20浏览次数: 9字号:[ ]

韩国食药部于2月6日立法预告了规定烟草有害成分检查和公开程序等详细内容的《烟草有害性管理法》施行令及施行规则制定案。此次施行令及施行规则制定案是为了配合2023年10月制定的《烟草有害性管理法》于今年11月1日实施,具体规定烟草有害成分检查、信息公开、检查机构指定和管理等下级法令委托的细节。此次下级法令案规定了:(1)烟草有害成分检查。(2)烟草有害成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3)检查机构指定和管理层。(4)烟草有害性管理政策委员会构成和运营。(5)系统性烟草有害性管理计划制定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烟草有害成分检查程序:烟草制造商及进口销售商需在法实施日起3个月内委托检查机构对在售烟草进行有害成分检查,之后每两年在6月30日前委托检查。检查结果需在15日内提交给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新上市烟草需在销售开始后1个月内委托检查。烟草有害成分信息公开范围、时间: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公开在售烟草的有害成分信息及其对人体毒性、致癌性等信息。检查机构指定管理程序: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可指定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的机构为烟草有害成分检查机构。烟草有害性管理政策委员会构成运营:委员会负责审议信息公开范围、方法及计划制定等事项,防止与烟草行业的利益冲突。烟草有害性管理计划制定:制定5年基本计划和1年实施计划,包括政策方向、调查研究、国民宣传等。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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