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巴西国家环境委员会(CONAMA)就一项类似欧盟RoHS的法规草案开展公众咨询,拟限制在巴西销售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10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最大允许含量普遍为0.1%(镉为0.01%),以减少电子废弃物对环境与健康的影响。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巴西境内销售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家用电器、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医疗设备等。不适用于国防安全设备、航天设备、大型工业设备、运输工具、光伏模块、研发设备等。(2)限制物质及限量。此次草案基本“对标”欧盟RoHS 2.0,将10种物质按“均质材料”设定限值:铅(Pb)、汞(Hg)、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以及4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限值为0.1%;镉(Cd)限值为0.01%;(3)合规期限。多溴类阻燃剂:自生效日起立即执行;汞:180天后执行;镉、六价铬、铅:3年后执行;4种邻苯:4年后执行。(4)豁免条款。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对某些应用进行临时豁免,如技术上无法替代或替代物质不可靠等。豁免需由制造商或进口商提出申请,并由环境与气候变化部审批。(5)注册与自我声明。建立国家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注册系统,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进行注册并提交自我声明,证明产品符合限制要求。注册信息需包括产品识别、制造商信息、合规声明等,并随产品提供。(6)责任与义务。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需确保产品符合限制要求,并在产品停产后保存相关记录5年。如产品被发现不合规,需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包括停止销售、召回产品等。(7)标签与信息。产品上要求清晰标注型号、制造商信息、环保回收标志等,以便消费者识别和正确处理废弃产品。公众可在2025年9月24日前通过conama@mma.gov.br提交葡文或英文意见。
(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