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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猪肾蛋白提取物作为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发布日期:2024-08-22浏览次数: 5字号:[ ]

2024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24/2048,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5/2283,就新型食品猪肾蛋白提取物(protein extract from pig kidneys)的使用条件修订(EU)2017/2470实施细则附件。本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20天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实施细则(EU)2017/2470附件表1(授权新型食品)中的“猪肾蛋白提取物”条目由以下内容代替:指令2002/46/EC中定义的食品补充剂的最高水平为猪肾蛋白提取物12.6克/天,含0.9毫克/天二胺氧化酶(DAO),每天服用3剂,每剂最多含0.3毫克DAO;(EU)609/2013号条例定义的特殊医疗用途食品的最高水平为根据产品所针对的人群的特定营养需求,但不超过每天12.6毫克的猪肾蛋白提取物(含0.9毫克DAO/天)。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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