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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食品等申报及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4-06-07浏览次数:字号:[ ]

5月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4-250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等申报及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完善申请计划进口用于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原材料和用于外汇收购的原材料的流程。扩大了计划进口的申请范围,包括注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专业分销和销售企业的企业申报进口的、食品药品安全部认为安全的用于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原材料(不包括水产品),提交食品药品安全部认可的外国测试和检验机构的测试和检验报告的项目,以及用于收购外汇以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并明确了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2)对来自中国的芸豆、黍、红豆、柿子、牛蒡、南瓜实施精密检查和随机抽样检查。(3)根据消费期限标示制度的实施对本标准中的部分措辞进行修改。(4)将首次精密检查的农药检查项目由113个调整为128个项目。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山东省肉类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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