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警监测>预警信息
菲律宾制订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样品指南
发布日期:2024-05-21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菲律宾食药局发布公告,制订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样品指南,自在《官方公报》或任何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15天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目标及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口用作研究及开发用途或未经注册的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用于检测目的样品等;(2)术语及定义;(3)一般准则。进口预包装样品需提前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应在产品样品到达前至少14天向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申请;进口最大重量或体积为5KG或5L;(4)许可证申请具体要求。申请书或意向书包括: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经公证的承诺宣誓书、分析证书或自由销售证书或健康证书、装箱单、发票等。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
菲律宾制订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样品指南
2024-05-21 00:31:12

菲律宾食药局发布公告,制订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样品指南,自在《官方公报》或任何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后15天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目标及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口用作研究及开发用途或未经注册的进口预包装加工食品用于检测目的样品等;(2)术语及定义;(3)一般准则。进口预包装样品需提前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的申请应在产品样品到达前至少14天向菲律宾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申请;进口最大重量或体积为5KG或5L;(4)许可证申请具体要求。申请书或意向书包括: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制造商名称和地址、经公证的承诺宣誓书、分析证书或自由销售证书或健康证书、装箱单、发票等。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山东省国际商务联合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