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贸易摩擦动态 预警监测 法律服务 办事指南 咨询留言
首页
>预警监测>预警信息
欧盟正式宣布不再续批三氟甲磺隆和嗪草酮
发布日期:2024-12-04浏览次数: 2字号:[ ]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两项实施条例:2024年10月31日的第2024/2777号实施条例,关于不再续批农药有效成分三氟甲磺隆;以及2024年10月31日的第2024/2806号实施条例,关于不再续批农药有效成分嗪草酮。根据文件32024R2777号规定,三氟甲磺隆的批准将不再续期。欧盟成员国须在2025年5月7日前撤销含有三氟甲磺隆作为有效成分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按照欧盟第1107/2009号法规第46条规定,成员国授予的任何宽限期将于2025年11月7日到期。同时,依据文件32024R2806号规定,嗪草酮的批准也将不再续期。欧盟成员国须在2025年5月24日前撤销含有嗪草酮作为有效成分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按照欧盟第1107/2009号法规第46条规定,成员国授予的任何宽限期将于2025年11月24日到期。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