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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提出对有害物质广告的限制
发布日期:2024-11-07浏览次数: 4字号:[ ]

2024年10月4日,泰国工业工业部(DIW)前就对有害物质广告的额外限制的提案,向公众征集意见。根据该提案,《有害物质法》将禁止推销假冒、不合格或未适当注册的物质。公司还需要确保标签含有以下信息:(1)化学品的名称、浓度比、商品名称、预期用途、进口商或分销商及其联系电话;(2)危险提示和警告,包括象形图、危险说明;(3)关于如何使用该物质的清楚说明;(4)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信息。DIW还打算禁止16种氰化物在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平台上做广告:2-(硫氰基甲基硫)苯并噻唑;氰化金;金氰化钠;金氰化钾;氰化铜;氰化铜;氰化镉;氰化锌;氰化钠;氯化氰;苯基氰化物;氰化银钾;氰化钾;丙腈或乙氰化物;内腈或乙氰醇;氰化氢。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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