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警监测>预警信息
欧盟修订氟吡菌酰胺等4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和规则
发布日期:2024-10-21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4年10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4/2640号条例,修订1,4-二甲基萘(1,4-dimethylnaphthalene)、二氟乙酸(Difluoroacetic ac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和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5年4月30日起适用。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
欧盟修订氟吡菌酰胺等4种农药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和规则
2024-10-21 20:57:40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4年10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4/2640号条例,修订1,4-二甲基萘(1,4-dimethylnaphthalene)、二氟乙酸(Difluoroacetic acid)、氟吡菌酰胺(Fluopyram)和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自2025年4月30日起适用。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