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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进口种子和植物采取新紧急措施
发布日期:2023-09-05浏览次数:字号:[ ]

据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局2023年7月21日消息,为了防止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BRFV的传播,欧盟对从欧盟以外国家或地区进口以及在欧盟内部流动的种子和植物制定了新的紧急措施,新措施EU2023/1023将于2023年9月1日生效,适用至2024年12月底。(1)紧急措施适用于种植以下植物的种子和植物:1)番茄和番茄杂交种;2)辣椒属(辣椒粉、胡椒粉)。(2)紧急措施EU2023/1023中的要求取代了实施决定EU2020/1191中的早期措施。主要变化是:1)措施豁免现在也适用于番茄及其杂交种的抗性品种。成员国当局必须提前向欧盟委员会通报抗性品种清单;2)欧盟和第三国的种子生产:默认情况下,每批种子都必须按标准进行检测。例外情况:对于每批种子中最30株母株,也可以选择母株进行检测,必须记录种子批次的来源;2023年8月31日之前收获的种子批次,仍须符合法规EU 2020/1191的要求。(3)自2023年9月1日起,进口种子和幼苗将适用新的登记要求。这些要求可参见文件《水果和蔬菜以外进口商品的附加声明》,进口商可以使用这一新的补充规定。

(潍坊食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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