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碳边境调节机制过渡阶段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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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该细则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该细则详细说明了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货物进口商涉及的义务,以及计算这些进口货物生产过程中释放温室气体数量的过渡方法。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是指某些商品在生产时会释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这些商品进入欧盟关境时,需要向欧盟额外支付一笔款项,其数额与商品制造时释放的温室气体数量相关。为规范CBAM过渡期内操作运行,欧盟委员会制定并公布了该实施细则。细则包含五大章节,40条正文及9个附件,针对过渡期内报告声明人的报告义务、CBAM报告的监管及排放量核算等具体操作细节都做了规定。根据法规,欧盟境内的进口商、持有报关授权者、或间接海关代表作为报告主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CBAM报告(不迟于该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即:第一份季度报告为2023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提交。最后一份季度报告为2025年10月至12月,报告应在2026年1月31日之前提交。CBAM报告内容包括每类货物的数量、产品所含的实际排放总量、产品的间接排放总量、产品在原产国支付的碳成本信息。同时以上报告内容的信息收集责任将由进口商延伸至出口商。 (东营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咨询中心供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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