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贸易摩擦动态 预警监测 法律服务 办事指南 咨询留言
首页
>预警监测>预警信息
欧盟新电池法规(EU) 2023/1542
发布日期:2023-08-28浏览次数:字号:[ ]

2023年7月2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关于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EU) 2023/1542,修订指令2008/98/EC和欧盟法规2019/1020,并废除了指令2006/66/EC,自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新法规正式强制实施时间有待欧盟进一步相关文件通告。跟原电池指令相比的异同:(1)管控电池类型范围的增加:新电池法规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所有类型电池(除军事、航天、核能等特种用途外),且分为以下5类电池:a.便携式电池(portable battery):密封式,5kg以下,且不属于其他类别的电池。b.启动用,照明用与汽车点火用电池(SLI,starting, 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用于车辆点火,灯光,或启动等用途;或者用于车辆、其它运输或机械运输设备上的辅助或备用电池。c.轻型动力电池(LMT,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密封式,25kg以下,驱动L型车辆(如常见的电动自行车等两轮车)且不属于汽车动力电池。d.汽车动力电池(EV,electric vehicle battery):用于混动或纯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或者用于L型轻型车辆,但重量在25kg以上的电池。e.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且包含重新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或者其它超过5kg,不属于以上b, c, d类别的电池。(2)要求的增加或者加严(各要求将会在欧盟进一步明确通知之后分阶段强制实施):产品碳足迹的计算要求(针对汽车动力电池,轻型动力电池以及可充电工业电池);再生材料的使用要求(针对汽车动力电池,工业电池以及启动用,照明用与汽车点火用电池)。以上两点要求在法规中要求必须通过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评估。(3)欧盟指令升级成欧盟法规带来的强制性变化:指令(Directives)是一项法律法案,由欧洲议会、欧盟部长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作出的对特定成员国有拘束力的,并责成该特定成员国通过国内程序将其内容转换为国内立法,以履行其所承担的条约义务的立法性文件;法规(Regulation)是欧盟的一项法律法案,在所有成员国可立即作为法律强制执行。法规是更为直接的立法,无需或不允许就欧盟法规的实施进行进一步审议。

(山东电子学会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