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原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的公告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第五十六条、《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第八项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将于2023年3月2日0时,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注销未按期提报资质认定申请材料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原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现将有关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书》企业名单
山东省商务厅
2023年3月1日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书》企业名单
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青岛交联机动车报废更新有限公司
枣庄市宇程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东营市龙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潍坊旭东旧机动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聊城市新开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滨州鲁物废车拆解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山东博纳新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菏泽市经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