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警监测>预警信息
坦桑尼亚拟制订7项食品标准
发布日期:2023-10-13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

2023年9月6日,坦桑尼亚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小麦粉、食用全脂大豆粉、干绿豆、干黄豆、干鹰嘴豆、干蚕豆、干利马豆等7项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9日。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范围及定义;(2)质量和品质要求,如颜色、气味、杂质、异物和质量指标等;(3)原辅料要求,如小麦粉中不允许含有偶氮甲酰胺(ADA)和溴酸钾;(4)微生物等卫生标准;(5)包装标签规定,如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类型、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批号、净重、 储存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等。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WTO/FTA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 国际商报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 国家质检总局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 山东省技术性贸易... 中国机电进出口商...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 青岛海关网站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
坦桑尼亚拟制订7项食品标准
2023-10-13 20:51:17

2023年9月6日,坦桑尼亚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小麦粉、食用全脂大豆粉、干绿豆、干黄豆、干鹰嘴豆、干蚕豆、干利马豆等7项食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9日。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范围及定义;(2)质量和品质要求,如颜色、气味、杂质、异物和质量指标等;(3)原辅料要求,如小麦粉中不允许含有偶氮甲酰胺(ADA)和溴酸钾;(4)微生物等卫生标准;(5)包装标签规定,如标签应标注产品名称、类型、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地址、批号、净重、 储存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等。

(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