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局发布通告,对进口水果和蔬菜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提出新的要求。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包括:(1)出口到欧盟植物产品需提交植物检疫证书所需附加声明,基于《植物卫生条例》((EU)2016/2031)第71.2条。(2)荷兰针对进口水果、蔬菜等植物产品的植物检疫要求基于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19/2072。(3)(EU) 2019/2072植物检疫要求附件V和VII中,还描述了没有其他选项时的植物检疫要求。海关建议相关出口企业: 认真研究法规的附加声明要求,随时关注法规的新变化,严格按照规定出具证书,以免因证书不合格造成退运的风险。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