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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进口鲶鱼产品取样规定
发布日期:2022-11-03浏览次数: 11字号:[ ]

10月3日,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发布14100.1号指令,修订进口鲶鱼产品取样规定。主要内容:(1)原进口生鲶鱼产品取样进行残留物及沙门氏菌的检测 ,现修改为取消对沙门氏菌采样要求;(2)残留物采样只对 鲶形目鱼的单一成分抽样,粘面包屑或粘粉产品不需抽样。鱼小于13英寸时要选择较大的尺寸样本,样本数量从原来的两个样本减少到一个样本。发布之日实施。

(威海海关技术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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