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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CPTPP协定与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 2021- 09- 06 信息来源:制度创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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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国务院宣布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这是自2015年5月北京率先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以来的首次扩容,有利于形成“1+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RCEP是我国已签订的、开放水平最高的区域性自贸协定,CPTPP作为全球最高标准经贸协定,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当前服务业开放的最高标准。通过分析RCEP、CPTPP服务业相关条款,可为我国服务业开放提供指引,两者差别之处主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RCEP中政策透明度低、监管及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备;而CPTPP对政策透明度要求更加明确,鼓励成员国最大层面实现服务贸易市场化,推动成员国内部成立争端解决委员会,加速区内争端解决。其次,RCEP更注重政府在整个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和把控作用,而CPTPP旨在弱化政府管制,对服务业实行尽可能充分的市场化。最后,RCEP在确保数据不“流失”的基础之上倾向于低程度的数据跨境,跨境数据流动自由度偏低。而CPTPP则倾向于扩大数据流动,以及实现数据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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