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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6浏览次数:字号:[ ]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健全预警体系,根据《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继续组织开展预警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全省范围内符合条件、有意愿承担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的商(协)会、企业、机构等单位均可申请。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于4月底前向本市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5月31日前上报省商务厅;青岛市辖区内单位向青岛市商务局申请,由青岛市商务局评审。

省属单位于5月31日前直接向省商务厅递交申请材料。

2、省商务厅于7月底前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考察,提出入选名单。

3、省商务厅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后确认。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书,内容应包括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行业组织的行业覆盖面或企业在本行业中在全国的位置,承担预警服务的条件和优势,是否有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方面的经验及描述(如案件应诉、组织培训辅导等),本单位如入选预警工作站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等。

2、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商(协)会)、营业执照(企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注册材料。

3、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工作人员专业、学历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5、商(协)会应提供重点会员单位名单。

6、申报单位官网截图。

7、2020年以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8、承诺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提供申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徐艳龙       联系电话:0531-89013872

邮  箱:gpmycadmin@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大街6号省商务厅616房间


    附件:承诺书

山东省商务厅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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