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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社区便民消费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15 字体:【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社区便民消费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的通知

鲁商办字〔2021〕2号


各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社区便民消费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0〕43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因地制宜建设完善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载体。2018年《商务部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实施以来,我省已建成了一批形态各异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各市要参照新修订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建设指南》《农村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推进我省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的新建和改造工作,促进社区便民消费,保障社区居家老年人生活需求,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消费环境。在县域镇村设立的便民服务中心,鼓励与“乡镇商贸中心”和“电商服务站点”布局相结合,统筹选址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叠加。

二、推动诚信生活服务企业进社区,促进老年人就近享有便捷服务。各市商务局要强化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更多家政企业进驻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主动公布登录信用平台的家政服务企业名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支持进驻信用平台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鼓励家政企业扩大宣传,与社区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社区品牌连锁便利店等实现服务对接。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发展“社区食堂”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提升社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组织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惠民服务活动,倡树诚实守信家政品牌,营造放心家政消费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推广总结。各市商务局要强化主动作为、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摸清本地各类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情况,指导已建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运营单位提升为老服务水平,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经验做法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发展处)。

联系电话:0531-89013582/89013589

邮    箱:fmsmc@shandong.cn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社区便民消费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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