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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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按照《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东省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商字〔2020〕5号)要求,第128届起执行新修订的展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展位使用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第一章)规定的一般性展位申请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如申请企业出现办法中列明禁止申请或禁止参展的情形,则取消其申请或参展资格。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必须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各市商务局(原莱芜分团,及青岛、济南企业于7月1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报送省商务厅),各市应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量化评分,于7月21日—26日完成量化评分公示。
(二)省交易团复核。省交易团根据公示期间企业意见,以及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对部分地市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公示企业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单位严格按照新修订展位分配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本次展位申报工作企业周知及审核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扶优扶强,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深入调查研究,着力发掘、推荐本地区优质企业,掌握申请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获得展位的企业能够真正代表本地区、本行业的先进水平,切实发挥广交会平台对行业的引领作用。
(三)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结合提升展览专业化水平、展区结构优化等工作,统筹考虑展位安排方案,调整提升组展水平。
省交易团联系人:赵晶,电话:0531-89013712,手机:15098711068,地址:山东济南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8420室
特此通知。
附件:展位评审工作进度表
山东省交易团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展位评审工作进度表
工作 事项 | 节点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实施 细则 | 制定《实施细则》 | 各市根据本地产业及企业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以正式公文报备省商务厅 | 7月10日 (已完成) |
展区结构优化 | 摸底阶段 | 各市根据展期展位数量,结合历届企业参展情况,提出展区结构需求,将结构需求表加盖公章报送省交易团 | 7月15日 |
复核阶段 | 省交易团根据商务部分配我省各展区的一般性展位数量,以及各市的结构需求,测算各市各展区展位数量 | 7月24日 | |
确认结构 | 省交易团下达各市各展区展位数量 | 7月29日 | |
资料 评审 | 资料收集 | 在前期汇总企业评审资料的基础上,做好属地企业资料的收集补充及数据更新工作 | 7月3日 |
评审 | 各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量化评分 | 7月20日 | |
公示 | 量化评分公示 | 7月21日-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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