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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1浏览次数:字号:[ ]

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

2020年2月1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2号),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内不加征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据查询,本次列入市场化采购排除清单的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农产品等,共包含8999项10位商品编码,涉及我省进口291.3亿元,涉及企业3094家。

为帮助企业做好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省商务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梳理了2018年7月6日以来我省自美进口清单商品的企业名单(企业名单随后发送),制定了《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南》(见附件)。请各市商务局、各隶属海关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通知辖区内企业及时做好市场化排除申请,对重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外贸增长贡献力量。

省商务厅联系人:郭颖颖0531-89013546

青岛海关联系人:陈苍虬 0532-82955539

济南海关联系人:吕宏亮 0532-68696097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政策解读和申

报指南

 

 

 

 

 

山东省商务厅 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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