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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3- 05 字体:【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商业

流通体系建设的通知

鲁商字〔2020〕23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有效启动农村市场、拓展扩大农村消费,2020年省商务厅拟支持部分市创新完善农村商业流通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顺应农民消费升级趋势,创新农村商业组织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商业网点设施,优化农村市场供给结构,提升农村商品供给能力,深挖农村市场潜在需求,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梯次升级。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农村商业网点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对(乡镇及村)直营连锁超市(便利店)、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门店进行改造,购置货架、冷柜等硬件设施,改善购物环境等。

(二)支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企业配送中心购置农产品加工处理及仓储等设备,完善供应链体系,提高对农村地区门店配送能力。

(三)支持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企业购置商品管理、仓储物流、智能终端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供应链管理能力。

三、建设目标及要求

(一)每个市2020年新建或改造农村(乡镇及村)商业网点和配送中心的数量合计不少于5个。

(二)新建改造的农村(乡镇及村)直营连锁超市门店(含便利店),应能提供传真、打印、代购、代收快递、费用代充代缴等方面不少于2个服务项目。

(三)乡镇商贸中心项目营业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可提供购物、维修、理发、餐饮、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功能。

(四)2020年底配送中心配送能力提高5%。

四、承办企业条件

(一)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

(二)至少具有1个加工配送中心(土地自有或租赁期10年以上);

(三)乡镇及以下地区具有10个以上直营店或直营店营业总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农商互联示范市不参与本次申报,其他市应根据实际情况提报申请报告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本市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基本情况、建设目标、保障措施、工作进度安排、配套政策等内容。

(二)资金支持方式

以奖代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三)申报时限

申请报告及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8日下午4点前报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一式3份),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韩晓晨

电  话:0531-89013383

传  真:0531-89013833

邮  箱:scjscadmin@shandong.cn

 

                            山东省商务厅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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