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关于助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通知
鲁商字〔2020〕17号
各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汇管理局:
根据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外经外贸运行工作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为帮助外贸企业缓解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融资及上下游配套不完善等难题,现就落实有关具体措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外贸企业招工稳岗信息发布渠道
请密切关注手中订单交付急、用工缺的重点外贸企业,及时收集汇总需求信息(信息汇总格式见附件1),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官方平台等途径在市域范围内发布;为扩大信息受众面,撮合有效对接,省商务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山东高校毕业生“线上有招”求职招聘云平台,以及省商务厅“选择山东”云平台,对以上信息同步推送,引导供需双方网上洽谈、网上合作,加大线上招工服务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招工难题。
二、着力推动产业链配套
针对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生产中遇到的上下游产业链不匹配,订单生产受阻,产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围绕重点外贸企业,各市可统筹制订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安全有序推进,加速推动产业链核心企业的复工复产,以点带面,打通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复工复产的关键。针对小微企业产业生态空间有限的特点,各市注重畅通企业生产需求信息发布渠道,省商务厅将通过“选择山东”招商云平台同步推送企业需求信息(企业信息汇总格式见附件1),扩大信息传播面。
三、摸排企业金融信贷支持需求
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贸企业因成本上升、订单收付汇困难,违约金兑付等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问题,对重点企业,省商务厅会同省外汇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加大信贷支持。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有针对性地摸排本地外贸企业融资需求情况,遴选30家重点支持外贸企业(企业信息汇总格式见附件2),于2月24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各市企业用工及产能需求信息,请于2月24日前向省商务厅集中推送一批,重大需求信息可每日推送。
联系人:董腾,胡义质
电 话:0531-89013811,89013712
邮 箱:dongteng@shandong.cn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
2020年2月20日
附件1
外贸企业招工招聘及产能需求信息表
(本表需以excel表格方式汇总并报送)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产品 | 需求类别 (1代表招工招聘 2代表产能需求) | 需求信息 | 联系人 | 手机号 |
附件2
重点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统计表
企业名称 | 主营业务产品 | 开户行 | 2019年进出口金额(万元) | 融资需求金额(万元) | 融资用途说明 | 联系人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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