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鲁商字〔2019〕45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一)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40号文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1号),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在内、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2018年3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要求各省全面执行全国“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将国家层面的整合证照事项(包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全部纳入本省“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鲁政办发〔2017〕61号和工商企注字〔2018〕3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多证合一”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实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避免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重复提交材料,助推新旧动能转换。
(二)简化备案材料。“多证合一”后,根据商务部2019年第13号公告“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商改字〔2007〕54号)要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法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该公告的核心是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办事手续,并不是取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今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时,无需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
(三)完善备案流程。按照工商企注字〔2018〕31号文件规定的信息格式,省市场监管局汇总全省16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数据,然后推送至省商务厅。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省商务厅再将数据推送至“商务部业务系统同一平台--再生资源信息管理”。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均可登录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https://emanage.mofcom.gov.cn/loginGov.html),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辖区内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也可登录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修改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查看备案结果。“多证合一”改革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业务流程请见附件1。
目前,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已设定16市商务局的登录名和初始密码(附件2),请各市商务局及时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端,https://emanage.mofcom.
gov.cn/loginGov.html),修改初始密码,并组织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填写用户信息采集表(附件3)。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理念,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主动监管、认真履职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
为及时了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状况,请每市商务局推荐3-5家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责任感高的再生资源企业作为重点联系企业,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督促重点联系企业每季度结束后次月(4、8、10月,第二年1月)15日前通过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经营季报。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沟通交流,了解企业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共性问题。
请各市商务局于5月15日前,将附件3、附件4(电子版)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处)。省商务厅汇总后,请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内贸信息中心对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初始化,在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标注重点联系企业,以便企业填报经营季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登录名和初始密码随后下发。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向锋
电 话:0531-89013506
邮 箱:liutongyechu@shandong.cn
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业务流程.docx
2.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16市商务局.docx
3.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采集表.docx
4.山东省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汇总表.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业务流程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填写备案登记信息;
2.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后,将数据推送至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再将数据推送至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
3.信息共享平台接收数据后,通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填写的手机号,将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发送给企业(个体工商户);
4.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第一次登陆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时,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状态显示为“备案公示”;
5.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结束后,状态变更为“备案通过”;
6.备案通过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证”;
7.备案通过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愿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经营年报。
(注:对于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须每季度填报经营季报;商务部再生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咨询电话:4008008866转614。)
附件2:
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16市商务局用户信息表
部门名称 | 账号 | 密码 |
济南市商务局 | jnswj | Zs88888888 |
青岛市商务局 | ZSqingdao | Ltc@85911371 |
淄博市商务局 | ZSzbswj | Zs88888888 |
枣庄市商务局 | ZSzzswj | Zs88888888 |
东营市商务局 | ZSdyswj | Zs88888888 |
烟台市商务局 | ZSyantaiswj | Zs88888888 |
潍坊市商务局 | ZSwfswj | Zs88888888 |
济宁市商务局 | ZSjining | Zs88888888 |
泰安市商务局 | ZStaswj | Zs88888888 |
威海市商务局 | ZSwhswj | Zs88888888 |
日照市商务局 | ZSrzswj | Zs88888888 |
临沂市商务局 | ZSlyswj | Zs88888888 |
德州市商务局 | ZSdzswj | Zs88888888 |
聊城市商务局 | ZSliaocheng | Zs88888888 |
滨州市商务局 | ZSbinzhou | Zs88888888 |
菏泽市商务局 | ZShzswj | Zs88888888 |
附件3:
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采集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全称 | 负责 科室 | 联系人 | 手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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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山东省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2018年 营业额 (万元) | 法人 代表 | 手机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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