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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召开奖励兑现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会,出台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2-02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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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临淄区召开奖励兑现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上级系列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会上,印发了《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是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鲁发〔2017〕25号文件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结合临淄实际而制定的,共20条,包括提高对外开放的目标定位、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提升引资引智水平、推进对外经济合作、推动开发区建设、凝聚开放发展共识等六个方面,并配套设立1000万元区级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国际市场开拓、外贸新业态发展、服务贸易发展、外资项目建设、“走出去”和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动能和后劲,推动商务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商务局承担。

提高对外开放的目标定位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一个定位、五个目标、六个加速工程”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提升全区对外开放层次水平,全力构建新体制、发展新模式、塑造新优势,推动进出口结构优化、平稳发展,实际使用外资质量提高、稳定增长,对外投资务实有序、安全高效,确保全区开放型经济继续走在前列,为建设“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努力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激发临淄开放型经济新活力

1.引导外贸骨干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区内龙头企业出口规模,鼓励发展大型外贸公司和集团,对新引进注册的专业外贸公司和集团,按当年新增进出口实绩给予扶持,进出口每净增1亿元扶持15万元,最高不超过75万元。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发展外贸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对列入“全市外贸转型升级示范企业30强”的,在市级扶持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50%的配套扶持。

2.全面提升双向贸易水平。积极推动大宗商品进口,对进口增幅较大的外贸企业和集团,当年进口额每超上年同期5000万元扶持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原油、食糖等有国家配额的大宗商品的进口数据须全部纳入我区外贸统计数据)。大力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进口比重,依照各级鼓励进口技术产品目录,对工业生产企业首次以一般贸易方式引进自用的重大装备(单套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单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首次引进先进技术的,给予不超过进口额2%、单个项目不超过100 万元的扶持。全力扩大出口总量,鼓励企业自营出口,根据海关通报出口额,当年出口每超上年同期100万元扶持0.5万元;鼓励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扶持提高50%;单个企业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积极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全完善外贸综合服务授信风险补偿机制,对当年新设立并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对当年通过省级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扶持50万元。积极参与全省“跨境电商进万企”专项行动,对新设立海外营销机构(包括跨境海外仓)、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多式联运海关监管场站等项目,且在设立当年实现业绩的,单个项目给予10万元的扶持。积极参与全省商业模式创新评选活动,对在评选活动中受到表彰的企业,在省市扶持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20%的配套扶持。

4.打造“临淄制造”国际名片。深入推进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优质农产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对区内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以及在境外宣传广告、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投入的自主品牌建设费用,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扶持,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山东省重点培育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国家或省级重点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企业扶持比例提高到70%。

5.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地位。建立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全区服务贸易发展。健全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对纳入服务贸易出口数据统计的企业,按当年超上年同期服务贸易出口额3‰的标准予以扶持。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服务出口零税率或免税政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积极打造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园区,促进服务贸易集聚发展。

聚力提升引资引智水平,培育临淄开放型经济新动能

6.积极扩大利用外资领域。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外商投资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执行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对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工业园区内建设的物流、研发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积极引进国外节能环保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学习借鉴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经验,支持外资投资节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建筑工程设计领域的对外开放,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燃气、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领域,推进一批外资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加大招商引资扶持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政策,强化重点产业招商,创新招商机制,加大招商合力。大力开展委托代理招商,借助境内外知名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进行招商项目策划及代理招商。坚持以企招商,积极引导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引进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进行“强链、补链”,帮助企业与国外相关大企业、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对接合作。鼓励运用融资租赁、并购、股东贷款、私募股权投资、境外上市发债、PPP等方式吸收外资,通过增资扩股、资本运作、技术合作等形式,增加在我区的投资。对新引进的外资企业,按实际使用外资额进行一次性扶持,具体按照区招商引资政策执行。鼓励社会化招商,对引荐并实质性促成重大产业项目落户我区的引荐人,给予引荐资金补助,具体按照区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支持我区企业向国外知名企业转让股权,对重大利用外资并购项目,按照区招商引资政策规定给予扶持。

8.突出招引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参加跨国公司及行业领军企业“走进山东”系列活动,完善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三库一图”,积极研究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的投资动向。突出对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落户的政策扶持,对世界500强企业、世界隐形冠军的外资项目及引荐人,按照区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扶持。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民企500强、行业隐形冠军、潜力小微创客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全程跟踪和服务,完善项目调度和通报机制,健全“服务大使”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规划、配套政策等重大问题。

9.大力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开展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实施“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加大国际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力度,每年选择外国高端专家给予经费资助;加大对引智项目的扶持力度,每年选择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示范推广基地给予经费支持,经费资助和支持标准,按区有关人才政策规定实行。探索以“一事一议”方式引进顶尖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探索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在出入境、工作许可和居留、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许可,并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海外华人华侨、海外留学生在临淄投资创业。

着力推进对外经济合作,迈出临淄开放型经济新步伐

10.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建设资源基地、生产基地、综合服务基地、研发设计基地,积极布局营销网络。积极推进正本物流多式联运、液体保税仓库、鲁中现代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主动融入全省东中西双向物流大通道。引导企业积极利用市级“一带一路”专项基金,支持石化深加工、医疗用品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深化与东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经贸往来,积极参加“香港山东周”等重大招商活动。

11.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着眼于拓展发展空间、开拓国际市场、引进关键技术、带动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务实有序走出去。加强境外园区、产业项目建设,支持齐鲁(柬埔寨)经济特区创建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引导企业在境外集群式发展。对相关手续齐备的境外园区(项目)的前期开办费用,区财政按照相关支出20%的比例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省、市重点境外园区(项目)的,在上级扶持的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20%的配套扶持。

12.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健全与央企合作机制,推动胜越石化等境外承包工程企业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等领域拓展,带动大型成套设备、标准、技术、服务输出。深化政府、银行、出口信用担保机构“3+1”工作模式,创新企业走出去投融资机制。提高对外劳务的层次和水平,引导企业由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外派向高端劳务外派发展。落实配套中央、省、市扶持政策,对上级兑现的境外承包工程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和符合上级标准的境外承包工程扶持,区级财政给予20%的配套扶持。

13.大力培育优质跨国公司。积极落实全市跨国公司培育成长计划,鼓励企业投资并购、境外研发、设计、营销、品牌等价值链优质资源,全力支持蓝帆医疗并购新加坡柏盛国际集团等重大境外并购项目。支持走出去企业回归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股权合作等方式返回临淄开展直接投资,利用境外获得的资金、技术、资源、营销网络、融资渠道等优势推动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对列入全市重点培育计划的临淄跨国公司和回归临淄发展的走出去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扶持。

全力推动开发区建设,打造临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14.改革开发区发展体制机制。齐鲁化工区:实施“管委会(办公室)+开发(投资)公司+基金”运营管理模式,理顺齐鲁化工区管委会、金银谷公司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主体多元化、参与渠道多样化、管理运行市场化的齐鲁化工区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政府和市场协同效应,实现园区公用基础设施的专业管理、高效运营。临淄经济开发区:实行“区辖镇”管理体制,经开区负责对核心区(凤凰镇)经济、城乡、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以“政府主导、公司运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为依托,全方位推行“经开区管委会+公司+基金”运营模式;建立经开区“一级财政”,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激励发展”的管理模式。

15.提升开发区开放发展水平。提高开发区招商引资水平,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主阵地作用,突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主责主业,鼓励开展精准化招商、产业链招商。按照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要求,加强开发区专业招商队伍建设。探索市场化招商引资运作方式,引导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招商代理。探索设立投资促进综合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利用国际资源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鼓励各开发区在境内外开展专业招商活动,每年至少引进1个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重点产业项目。增强开发区开拓国际市场能力,引导开发区内企业不断提高开拓国际市场意识,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力度。努力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和促进体系,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标准,做大做强开发区主导产业,积极打造国家级特色出口基地。

致力凝聚开放发展共识,开创临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16.形成推动发展合力。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职责,理清责任界限,细化责任分工,形成推动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开放型经济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开发区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协调共进的开放型经济发展良好局面。

17.健全政策扶持体系。区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国际市场开拓、外贸新业态发展、服务贸易发展、外资项目建设、“走出去”和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动能和后劲。

18.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加大文化旅游资源海外推广力度,组织举办好齐文化节、齐文化与稷下学高峰论坛、世界足球文化高峰论坛、海峡两岸齐文化论坛、姜太公暨齐文化主题国际巡展等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国际文化展会,进一步扩大齐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托“齐国故都”“足球起源地”等特色旅游资源,积极参与全市旅游“日本推广周”“香港推广周”、祭姜大典等推广推介活动,不断提高齐文化旅游国际化水平,探索形势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游,主要景点具备英语讲解条件,努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组织参加各类国际科技成果对接活动,拓展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大力引进和培育外语人才与翻译人才,统筹服务全区各行业、各层次的国际交流活动。推动教育国际化发展,加强与国外学校和教育机构交流合作。积极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在友好城市之间开展经济、文化及青少年间的交流,不断扩展全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合作共赢。

1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优化政府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府行为,加强涉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全面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引导出口企业向一类企业靠拢,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深化原产地签证等行政职能社会化改革,推进外贸服务“县县通”。积极推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开展。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探索小微企业出口信用统保,为对外投资和贸易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深入推进外商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国际规则相适应的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新体制、新机制。强化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外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优化外商维护合法权益的司法环境。支持区内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外宾门诊,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外宾就医绿色通道。

20.营造开放发展氛围。加强涉外人才队伍建设,配强涉外部门、园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充实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企业家出国培训,着力培育一批具备世界眼光、全球思维、开拓精神的企业家队伍。统筹安排全区因公出国(境)团组,对执行重要经贸类任务、开展重大合作项目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予以倾斜和支持。鼓励因公出国(境)团组选择合适的外向型企业随同出访,企业人员出访费用按照参加境外展会政策予以扶持。加大对赴周边国家出访团组和专项任务团组的支持力度。深入挖掘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亮点,利用各类媒体讲好临淄故事,积极对外宣传和推介临淄的文化底蕴和投资环境,努力提升全社会开放意识,营造浓厚的开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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