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反馈日期 | 反馈意见 | 吸收情况 |
1 | 省科技厅 | 2017.7.14 | 建议第19条“加强人才培养”中“对老字号企业引进的国内外技术……给予优先支持”修改为“鼓励老字号企业引进的国内外技术研发前沿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积极申报和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 予以采纳 |
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2017.7.13 | 1、建议第3条“加强老字号传承队伍建设”中“给予相应的职称和待遇”修改为“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工艺传承人申报评审职称”。 2、建议第3条“加强老字号传承队伍建设”中“强化对老字号传统工艺的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开展研修培训,培养工匠队伍,提高技艺水平,增强传承后劲”的责任单位修改为“(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建议第9条“加快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中“支持各类中医药类老字号合力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的责任单位修改为“(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建议第14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定期组织老字号企业负责人、传统工艺传承人赴海外开展国际交流和研修培训”里的“培训”删除。 5、建议第19条“加强人才培养”中“支持老字号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合作,培养老字号需要的专业人才”的责任单位修改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予以采纳 |
3 | 省财政厅 | 2017.7.11 | 1、建议第15条“加大财政支持”中“视财力增长和支出结构调整情况……每年至少确保2000万元”修改为“财政、商务、宣传、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机关专项资金,加大对老字号传承创新与发展支持力度”。 2、建议第15条“加大财政支持”中“充分利用各级宣传、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的表述删除。 3、建议第16条“完善金融服务”中“省产业引导基金优先选择”修改为“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 | 予以采纳 |
4 | 省旅发委 | 2017.7.10 | 建议第8条“促进老字号产品创新”中“选择部分老字号产品,引入专业设计团队,开发以‘山东礼物’为公共品牌的特色伴手礼”修改为“选择部分老字号产品,引入专业设计团队推陈出新,开发以‘山东礼物’为公共品牌的特色旅游商品,推出代表城市文化特色的地标性旅游商品(省商务厅、省旅发委)”。 | 予以采纳 |
5 | 省文物局 | 2017.7.10 | 1、建议第2条“加强老字号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中“支持老字号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实体……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修改为“支持老字号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实体、数字等多种形式的博物馆,实现活态保护与传承,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2、建议第4条“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中“鼓励在原址原貌上发展老字号博物馆、文物陈列馆”修改为“鼓励在原址原貌上发展老字号博物馆、陈列馆”。 3、建议第9条“加快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中“建设品牌博物馆和文化技艺展示中心”修改为“建设老字号品牌物博馆和文化技艺展示中心”。 | 予以采纳 |
6 | 省教育厅 | 2017.7.4 | 建议第3条中第二项任务、第19挑中第二项任务中,建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前加上“省商务厅”。 | 予以采纳 |
7 | 省工商局 | 2017.7.3 | 1、建议第6条“深化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修改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法人治理结构”。 2、建议第6条“深化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中“支持省内有实力的企业……为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的责任单位修改为“(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各市政府)”。 | 予以采纳 |
8 | 省住建厅 | 2017.7.4 | 建议第4条“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中“把老字号特色街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修改为“把老字号特色街区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 | 予以采纳 |
9 | 省新闻广电局 | 2017.7.6 | 无修改意见 | |
10 | 省文化厅 | 2017.7.2 | 无修改意见 | |
11 | 省证监局 | 2017.7.4 | 无修改意见 | |
12 | 省知识产权局 | 2017.7.10 | 无修改意见 | |
13 | 省银监局 | 2017.7.4 | 无修改意见 | |
14 | 省法制办 | 2017.7.11 | 无修改意见 | |
15 | 省质监局 | 2017.7.9 | 无修改意见 | |
16 | 省国资委 | 2017.7.3 | 无修改意见 | |
17 | 省档案局 | 2017.6.30 | 无修改意见 | |
18 | 省外办 | 2017.7.3 | 无修改意见 | |
19 | 省经信委 | 无修改意见 | ||
20 | 省卫计委 | 2017.7.17 | 建议第9条“加快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该职能属人社厅业务范围。 | 予以采纳 |
21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2017.7.17 | 无修改意见 | |
22 | 省金融办 | 2017.7.19 | 与金融办有关条款,责任单位增加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 予以采纳 |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