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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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事项编码 | 3700000203134 | ||
权力事项名称 | 发卡企业未按规定确定资金存管账户,以及未与存管资金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处罚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依据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
实施依据内容提要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确定一个商业银行账户作为资金存管账户,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资金存管协议应规定存管银行对发卡企业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存管资金的指令予以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 | ||
实施主体 | 省商务厅 | 承办机构 |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
实施对象 | 企业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共同实施部门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
咨询电话 | 0531-89013419 | 投诉电话 | 0531-89013730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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