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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 08- 16 字体:【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的通知

 鲁商字〔2016〕111号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二手车交易量和报废汽车回收数量也随之快速增长。当前,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粗放、市场秩序较为混乱,违法违规出具发票、虚假交易和报废汽车非法拆解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省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两个特殊行业的管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报废汽车拆解现场监销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回收拆解现场监管,严格落实大中型货车、营运车辆现场监销制度,拆解企业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对车辆拆解现场实行全程监控。在报废车辆“五大总成”现场破拆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由公安监销人员现场或通过远程监控查验,签字存档,确保进场报废汽车100%破碎拆解,严防回收车辆回流市场。 

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流程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监督拆解企业在“收车登记、拍照建档、核对信息”后,严格按照“整车预处理、拆除危险部件、破拆五大总成、车体整体破碎”的业务流程对车辆进行拆解处理,杜绝整车或“五大总成”回流市场。

三、加强《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管理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规定,统一使用商务主管部门印章,严禁核验收车之前盖章发放空白证明。加强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谁使用、谁领取,杜绝交叉使用、冒领冒用等现象。

四、维护二手车交易经营秩序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新增市场备案工作,监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依法合规经营。交易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买卖双方身份、车辆来源、卖方是否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严禁二手车拍卖企业拍卖已报废、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及“五大总成”。

五、切实组织好督导检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对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各类二手车经营主体有关证件是否齐全、交易行为是否规范。检查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商务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市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合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坚决予以查处。要严格报废回收及进场交易车辆的管理,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要及时报案。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二手车和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曝光率。

  

山东省商务厅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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