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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基于30个大城市营商环境的经验研究
发布日期:2013-05-31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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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管理世界》2012年第4期

  摘要:本文以世界银行集团提供的我国30个大城市的营商环境数据,检验了营商的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我们以各城市开埠通商历史为工具变量,克服了经验估计中面临的解释变量内生性问题。结果表明,良好的城市营商软环境对城市经济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即便控制气候、地理、经济政策、历史经济条件、自然资源丰裕程度等潜在的影响发展的因素,营商软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仍然显著而且稳健。研究结果支持了“制度至关重要”假说,对于我国当前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亦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

  关键词:营商软环境;经济发展;工具变量法;制度与发展

  *作者感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CJL019)、广东省高校学科建设创新团队重大项目(051500020100925)、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1YJC790202)资助。

  本文工作底稿曾在第11届中国制度经济学年会宣讲并获优秀论文奖。感谢陆毅、方颖、龙小宁、邓衡山、刘愿、朱琪、陈斌等人的建设性意见和有益评论。但文责由作者自负。

  一、引言

  近年来大量的跨国经验研究证实了“制度至关重要”(institutions matter)假说,即具有更好的“制度”、更有力的产权保护、更少的政策扭曲的那些国家,将比其他国家更富裕(Knack and Keefer,1995;Acemoglu et al.,2001;Easterlyand Levine,2003;Rigobon and Rodrik,2005;Stroup,2007;Fielding andTorres,2008;Fabro and Aixal á,2009)。针对中国的经验研究则表明,“制度至关重要”假说在一国内部也是成立的,制度环境的差异是理解地区发展差异的重要线索。比如,徐现祥和李郇(2005)借鉴Hall和Jones (1999)的思路,发现制度基础设施的差异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显著影响;方颖和赵阳(2011)以及Dong和Liu (2010)借鉴Acemoglu等(2001)的思路,亦发现产权保护或市场制度的差异对地区发展具有显著而稳健的影响。

  在这些既有研究中,跨国研究文献中的“制度”,在早期主要关注于国家的征用风险和对外资企业的约束,后来逐渐开始寻求制度和政策环境的综合指标(aggregate index ),比如法治、腐败、贸易开放度、法律渊源,以及金融部门深化等(Chermak ,1992;Acemoglu et al.,2002;Levine,1997;Kaufmannet al.,2003;La Porta et al.,1999;Glaeser et al.,2004;Acemoglu andJohnson ,2003;Rodrik et al.,2004;Knack and Keefer,1995)。这些研究产生了有益的洞见——有力的产权保护和良好的经济治理,对于经济增长至关重要。这些综合指标均与一个国家整体的制度质量评价对应,并不考虑一国内部的制度差异。然而,政治和法律制度在一国内部常常是统一的,因此将跨国研究文献中的制度指标运用于考察一国内部的制度差异时,作用将非常有限(Burgessand Venables,2004)。国内的研究文献中,作为制度质量测度指标的制度基础设施、产权保护指数或樊纲市场化指数,很多是从经济表现来对制度做出的事后评价,虽然它们的确可以测度制度质量的地区差异,并在经验研究中通过工具变量克服其内生性问题,但在这些指数所代表的广泛的制度背景下想要识别出特定政策行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却是比较困难的;换句话说,这些制度指数也许可以指出改善制度环境的方向,但却难以具体地与特定的改善制度环境的公共政策相联系,因而在政策含义上会打折扣。

  为了克服制度测度面临的上述局限,世界银行在近年来开始尝试建立既可进行跨国比较又可进行国内比较、同时又更强调与公共政策关联的数据库,其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投资环境调查(investment climate survey )和营商项目(doingbusiness project)数据库。新的数据库细化了一国内部的体制安排差异,从而有利于区分具体的政策行动影响与更广泛的背景体制影响。对于研究一国内部的制度差异而言,这些数据也表明,就算保持相同的政治法律等背景体制,国内各个地区也可以因政府的政策、规制和法律实施等方面的差异,形成投资的制度和政策“软环境”之差异。这些软环境的差异可能是理解地区发展差异以及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线索。

  本文将要做的工作,就是利用世界银行集团营商项目提供的关于我国30个省会城市营商环境的调查数据,在城市层面检验营商软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关于数据的详细说明见本文第三部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并非根据经济表现事后评价得到,而是通过假设开办或经营一家企业将会面临的实际制度约束这样的案例研究来得到。这种基于经济活动过程评价得到的指标,将更有助于反映经济活动面临的真实的制度约束条件。

  简单的OLS 回归分析可以表明,各城市的营商软环境与其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DP 衡量)高度正相关。但这不足以确认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因为制度常常具有内生性,好的制度环境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制度环境本身也可能受到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Acemoglu,2008)。排除内生性影响以明确因果效应的方法是,寻找当前制度的一个外生性影响因素并使用工具变量法进行估计。

  在本文中,我们选择各城市开埠通商的历史作为工具变量。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依存性,故开埠通商的历史会影响当前的营商软环境,进而间接影响到当前的经济绩效(且在我们考虑到的诸多因素内仅通过营商环境间接影响当前经济绩效)

  ;而当前的经济绩效却不可能影响城市开埠通商的历史。由此,通过城市开埠通商历史作为工具变量,我们就将城市营商软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从双向关系转化成了单向关系。而经验估计的结果表明,城市的营商软环境,对城市经济发展确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即使我们控制了气候、地理、经济政策、历史经济条件等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多种因素,上述结论也是成立的,表现相当稳健。

  本文的研究结果,在中国城市层面从经验上证实了营商的制度软环境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这有利于深化对城市间经济发展差异之原因的理解,也有利于强化营商软环境建设在地方经济发展政策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本文结果也倾向证实: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各地大力改善投资营商环境的确对本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外,我国自2008年10月开始启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良好的营商软环境应该是创业型城市的重要特征,在这个背景下本文的研究亦具有相对特殊的意义:给定营商软环境部分地内生于经济发展,则根据营商软环境指标来改善政策和制度的质量应该是一个可行的政策选择。

  本文接下来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提出研究的理论框架;第三部分对数据进行描述,给出OLS 回归结果并加以分析;第四部分给出工具变量法回归结果并加以分析,同时控制潜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简要总结全文。

  …………

  五、总结

  大量的跨国经验研究文献支持了“制度至关重要”假说。但要考察这一假说是否在一国内部成立,以及在广泛的制度背景下分离出特定制度和政策对发展的影响,就需要建立起能够刻画一国内部制度差异的数据库。世界银行集团营商项目在2008/2009年度基于包括中国在内的13个经济体建立了国内地区营商环境数据库,该数据库较好地刻画出了一国内部各个地区在统一的政治和法律框架下如何因政府的政策、规制和法律实施等差异而导致制度环境的差异。本文利用其中的中国30城市营商环境数据研究了城市营商软环境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为了克服营商软环境的内生性问题,我们引入各城市开埠通商历史作为工具变量。

  我们的理论框架是:在一个方向上,城市开埠通商历史影响当前的营商软环境,当前营商软环境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绩效,而且在我们能考虑到的诸因素中城市开埠通商历史仅通过影响当前营商软环境间接影响到当前经济发展绩效;而在另一个方向上,当前经济发展绩效虽然会通过影响政府的政策和行为而影响到当前的营商软环境,但它却不可能影响城市开埠通商的历史。故城市开埠通商历史可以作为营商软环境的外生工具变量克服估计中面临的解释变量内生性问题。

  本文经验估计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的营商软环境对于城市的经济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并且在控制了气候、地理、经济政策、历史经济条件和自然资源条件之后,上述结果仍然是显著的,表现出相当的稳健性。上述结果既支持了制度对于发展至关重要的假说,也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于营商软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政府无不把招商引资视为本地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并为此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本文的结果从经验上证实了地方政府此种做法的经济理性。

  有必要指出,虽然我们强调城市开埠通商的历史是当前营商软环境的一个外生影响因素,但这没有任何历史决定论的主张,更不意味着各地的营商软环境不可改变。实际上,历史因素的影响虽不可避免,但毕竟只是影响因素之一。理论和经验事实均表明,政府虽然对诸如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等发展因素的影响非常有限,但的确可以在产权、规制方式、税收、基础设施、金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运行,以及更广泛的经济治理(比如反腐败)等方面施加影响,极大地改善营商软环境。而且一个普遍认同的事实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制度变迁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本文的研究所隐含的一个政策含义就是:政府可以瞄准营商软环境指数的内容(企业开办、物权登记、信贷获取、保护合同履行等)来改善其制度和政策质量,营造更好的营商软环境,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这对我国当前部分创业型城市的建设应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政策建议。

  (作者单位:董志强、魏下海,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汤灿晴,广东商学院经贸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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