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首页
>政务公开>厅机关子站>直属单位>省商务厅业务联络办公室>通知公告
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5 12:05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你局《关于申请2011年继续执行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政策的函》(国质检财函[2011]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自201111日起继续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具体实施减免的出口农产品目录见附件。

  二、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政策执行到2011630日止。

  附件: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出口农产品目录.doc

 

编辑:admi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