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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对中国大陆普兰特水泥第I、II型及其熟料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11-11-07浏览次数:字号:[ ]

 

2011年10月19日,台湾地区反倾销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自中国大陆进口的普兰特水泥第I、II型及其熟料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反倾销税追溯至2011年5月30日起征,税率为91.58%,征税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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