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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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属经济外向型国家,贸易是其立国之本。1819年,英国人莱弗士在新加坡登陆,并因其地理位置优势建立了货物码头,形成新加坡的国家地理雏形。1959年新加坡独立后,政府在保持转口贸易优势的同时大力发展国际贸易,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将新加坡打造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
一、基本情况
2008年,新加坡的对外贸易总量为9276.54亿新元,人均19.17万新元(约合12.78万美元),其中转口2291.44亿新元,占24.7%。目前,新加坡是世界硬盘驱动器的主要供应国,重要的区域石油交易中心、定价中心、混兑中心,世界上吞吐量最大的集装箱码头,跨国企业重要的亚太区域物流与后勤管理中心。已有7000多家跨国公司在新加坡落户,其中60%选择新加坡作为管理区域业务的基地;许多世界500强公司,如惠普、壳牌、佳能、IBM、朗讯、联邦快递等在新加坡设立了分部。
二、主要管理和促进措施
(一)官方管理机构
贸易与工业部是新加坡的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从宏观角度促进经济部门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指导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等。国际企业发展局(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Singapore,简称企发局或 IE Singapore)是其下属的法定机构(根据国会通过的法令,以法律程序设立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半官方管理机构),专事促进贸易发展职能。
企发局下设贸易部,并分设商务合作伙伴策划署和出口促进署,主要职责是扩大新加坡的出口商数量,同时吸引国际贸易商来新落脚,通过风险管理、供应链管理和市场调查等知识密集型活动来创造经济价值。为吸引国际贸易商来新设点,企发局推出了“环球贸易商计划”(GTP),为外资商家提供优惠;为提升本国出口商的竞争力,贸易部提供有关出口的基本信息,并帮助企业克服技术型障碍,还通过一对一的上门咨询、讲座、发放出版物和光碟等向企业宣传新加坡的多项自由贸易协定,提高企业对自由贸易协定的认识和利用。
目前,企发局已与全球各地的贸易促进机构和中小型企业签署了30多个合作协议,每年组织上百个商务考察团并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并在企业的能力培养、出口援助、发展基金等方面提供大量政策和资金帮助。
(二)相关法律法规
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商品对外贸易法》、《进出口管理办法》、《商品服务税法》、《竞争法》、《海关法》、《商务争端法》、《自由贸易区法》、《商船运输法》、《禁止化学武器法》、《战略物资管制法》等。
(三)财政税收鼓励措施
1、税制简易、税负率低。新加坡是世界上税制简易、税负最低的国家之一,这是吸引跨国投资者落户新加坡的重要因素。根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企业普华永道发表的环球税务系统调查报告《交税2008》,新加坡在全球178个国家中交税简易度排名第二,仅次于马尔代夫。在新加坡,公司每年平均仅需花49个小时来处理税务工作,公司只需交5项税务,在最少税务国家排名榜上列在前10名(在中国,一个中型企业每年约需完成44次税收支付,耗时超过800个工作时)。
2、税收财政支持政策
(1)环球贸易商计划。为鼓励全球贸易商在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予5-10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低为5%或10%。此项优惠项目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S)负责评估。
(2)服务出口企业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与海外项目有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公司,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的90%可享受10年免征所得税待遇,最长可延长到20年。
(3)特准国际贸易计划。将入驻新加坡的外国企业分为商业总部、营业总部、区域总部和国际总部等类别,分别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并提供良好的环境、服务及设施。其中的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区域总部或国际总部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企业可就具体优惠与企发局进行商谈,企发局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的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4)国际船运企业优惠。拥有或运营新加坡船只或外国船只的国际航运公司,可以申请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0年。
(5)其他优惠计划。政府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出台了一系列计划措施,在设备更新、建设厂房、营运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产品研发与创新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津贴和资助,以帮助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竞争力。如针对起步企业(成立五年以下的公司)有“商业天使计划”、“企业投资激励计划”、“企业人才发展基金”、“微型贷款计划”和“起步企业发展计划”等;针对中小企业有“商业领袖计划”、“能力发展计划”、“本地企业融资计划”、“本地企业技术援助计划”和“科技创新计划”等,以及针对不同行业特制的发展计划和援助计划如“物流业发展计划”、“资讯通信企业计划”、“企业科技商业化计划”、“半导体能力发展计划”等。
(四)打造一流基础设施
新政府以长远、国际化、超前的眼光,从适应跨国公司全球发展需要及充分发挥和打造自身区位优势的目标出发,利用有限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整体布局,逐步将新加坡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基础设施环境。目前新加坡拥有世界级的海、陆、空及电信通讯网络,是全球最繁忙的中转集装箱码头、全球飞机起降架次最频繁的机场,并建立了方便高效的市内巴士、地铁交通网络,以及各种大型工业区、商业园、生物科技园和化工业专用岛屿等。
(五)创建一流人才环境
新政府始终强调“人力资源是新加坡的唯一资源,也是新加坡赖以生存的重要命脉”、“人才资源可以弥补天然资源的缺乏”。为满足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国家成立了全国人力咨询理事会专门负责人才的培养、引进和管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精英治国战略。从学生时期开始,政府便将品学兼优、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纳入视野,在指导、培养和工作安排、交流、升迁等多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并不定期地选派优秀人员到美欧等国补充知识和扩大视野,从而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精英人才。
2、全球搜罗人才。新加坡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招揽高端人才,并加大到教育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招揽优秀在校学生的力度,为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而新加坡健全的法律、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社会秩序、发达的教育医疗体系、安全文明优美的生存环境、科学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等因素也为其引才和用才打下了良好基础。
3、大力培育技能人才。政府加强与国际水准的跨国企业合作,定向培养大批熟练技术工人、技师,保持技能与产业发展同步;与德、法、日等国合作设立培训中心,合作培养对方认可的高级技术工人;提倡终身学习,设立技能发展基金和技能再发展基金,建立员工的持续性培训制度;专门成立新加坡、南洋等五所理工学院,采用先进务实的教学理念、针对需求的培养计划,及讲义、车间教学(车间内使用与企业同步的先进设备,毕业后可直接上岗)方法,从而提供了大量高级职业技术人才。
(六)提供居留便利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EDB)推出了“全球投资者计划”,目的是使海外投资者、企业家和商务管理人员更简便地在新加坡投资、贸易和开展业务。该计划包括多次出入境签证、观光证、商业入境证和永久居留计划。多次出入境签证是为来自需签证国家的商务管理人员提供多次进入新加坡便利,在签证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可居住长达30天;观光证是为到新加坡进行商业考察、可行性调研和贸易协商的创业者提供的,可在新加坡居住六个月,并可续签一年;商业入境证是为准备在新加坡设立公司的企业家提供的,有很好的创业理念并递交一份有效的商业计划书,就可获得签发商业入境证,有效期两年。持有商业入境证者可在居留期内无限次出入境,还能更新居留期限并为家属申请居留权;永久居留计划是指任何有兴趣在新加坡开公司或进行投资的外国人,都可以为自己和直系亲属申请永久居留权。
(七)加强环境保护
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公共环境卫生法》、《水源污化管理及排水法令》、《制造业排放污染水条例》、《公共事业条例》、《污染物控制条例》等。
新加坡对环境保护要求十分严格。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大气、水体、土地以及动植物的洁净和安全。任何企业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等法规和规定,都视为犯罪。环保部门有权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处以2万-10万新元的罚款,逮捕责任人并处以1年以内监禁,或逮捕责任人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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