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首页
>外贸>政策法规
土耳其09年进口纺织服装新规定
发布日期:2009-02-27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关于纺织服装产品进口登记的公告(2009/21)》(参考译文见附件一),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对公告所规定的产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口商登记表(需经认证,见附件二)。该规定2009年2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所有国家。

出口商登记表需经土耳其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华领馆进行领事认证,咨询电话:010-65321715、65322347,亦可查询土耳其驻华使馆网址:www.turkey.org.cn/news/news_view.asp?newsid=321。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的企业应在土耳其驻上海总领事馆办理(土耳其驻华使、领馆联系方式见附件三)。此前,需经中国贸促会地方分会出具涉外公证书和中国外交部授权可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进行领事认证(详情请查询:www.fmprc.gov.cn/chn/lsfw/lsrzjzwslggz)。

为避免出口受阻,请有关企业自行酌情办理。

此举给我出口企业造成了负担,目前我会正配合政府积极交涉,请相关企业向我会提供如下资料:

1. 企业对土方此举的意见和要求,抗议/要求取消/简化手续/其它(请说明)/等等

2. 每次办理土方要求的认证需要的全部时间和费用。

3. 其它需要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赵秋艳编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