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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驻俄使馆经商处再次发出赴俄务工警示
发布日期:2008-03-25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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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驻俄罗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提醒欲赴俄罗斯打工的中国公民,出国前必须确认如下事宜,谨防上当受骗。
    1、与您签约的外派劳务公司需经商务部批准,获得商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2、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批准意见(必要时须驻俄经济商务参赞处的批复意见)。
    3、俄方雇主需持俄罗斯移民局颁发的《外国劳务用工许可证》其中对用工人数、工种、劳务来源国有具体规定,每年核发一次(俗称“打工大卡”)。
    4、俄方雇主为您办理了《外国人务工许可证》(俗称“打工卡”)。
    5、您所持护照办理的是“劳务签证”。
  以上五项同时具备,您基本可以确认自己合法的打工身份。
  同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和务工安全,请您务必确认以下事宜:
    1、您必须签订了两种合同:一是与国内外派劳务公司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二是与俄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同》。两份合同关系到您的个人利益,其中条款不应有冲突。
    2、您应得到俄方雇主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有其联系方式。
    3、您出境前经过必要培训,具备赴俄后相应岗位的工作技能。
    4、在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国内劳务公司为你们配备了管理人员和翻译。
  如出现以下情况,您必须谨慎从事:
    1、俄方公司自称为“劳务中介公司”。目前,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吸引和使用外国劳务许可证》是用工单位亲自申领,中介公司不具备吸引外来劳务的合法资格。
    2、劳务合同期限超过1年。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外国劳务用工配额每年核发,劳务签证期限最多1年。劳务合同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应确定劳务签证1年期满后的用工配额、签证等续签程序。
  目前,俄罗斯存在非法华人劳务中介现象,请多加注意!!!
    已发现涉嫌欺骗劳务人员赴俄务工的华人劳务中介公司有:
    俄罗斯现代世纪有限公司、莫斯科晨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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