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 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山东省商务厅

首页
>政务公开>厅机关子站>驻外经贸代表处>省政府驻东南亚经贸代表处>国家概况
东盟国家税制介绍——缅甸(三)
发布日期:2008-12-24 14:41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1 字体:【

 

        商业税法简介
  1、商业税是根据《商业税法》规定对生产产品或进口商品五种服务征收的营业税,其税率如下:
  商业税税率
按收入征收的项目
税率
贸易收入(缅元)
5%
贸易收入(美元)
8%
运输
8%
娱乐
15%30%
酒店、餐馆、寄宿
10%
销售食品和饮料
10%
旅游
5%
机动车清洗和加油
10%
保险(人身保险除外)
5%
美容、美发、健身等
5%
印刷
5%

  2、《商业税法》对下列行为给予免税或减税的优惠:
  (1)政府可对任何商品、服务和被评估人给予免税或减税;
  (2)政府可确定无须征税的销售和服务收入的金额;
  (3)任何有关的新建企业,为新建项目安装而使用的进口的商品可免税或减税,并给予企业不超过3年的免税或减税;
  (4)给予在本国生产并供出口的任何商品免税或减税。
  关税法简介
  1、新的《关税法》共四章,将商品按统一代码(H.S)分成6062个税目,具体税率如下:
  第一章进口税:由24个税率组成,税率范围为0~40克;
  第二章特许税:免税或最高为10元
  第三章出口税:一般商品出口不计税,但以下商品须计税:大米及其制品,按每盹100缅元计征;豆类及其它作物、油籽饼、生皮和皮,5%;竹,5%;
  第四章边境出口税:0~15%。
  因缅甸已被列为最不发达国家之一,故可享有普惠制(GSP)税率。
  2、缅甸财税部部长有权根据《关税法》的规定,确定对进口或出口商品的免税或减税。为鼓励发展出口导向型项目,对以下进口业务给予免税待遇:
  (1)为复出口而进口的原材料;
  (2)以切割、制作和包装方式(C.M.P)进口而复出口的商品;
  (3)为出口而进口的包装材料。
  3、退税与保税:如果进口商品能在海关监管的指定仓库内存放,则无须支付进口关税和其它税收,即使征税后,如能在两年内将所进口的商品复出口,则可退还己征关税的7/8。
  《财产税》
  仰光市政发展委员会(YCDC)将按《仰光市政法》赋予的权力征收“财产税”,包括:一般税、灯光税、资源保护税、用水税。除一般税外,其他税实际上是委员会收取的管理费或服务费,其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灯火税,如果其建筑物或地基远离市政委员会设立的街灯1000英尺以外,则免收。 用水税,也只对使用市政委员会所提供的水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财产税税率由YCDC根据建筑物或土地价值来确定。一般税以不超过其财产年价值12%的税率计征,但总的原则是;该税收应足够弥补市政委员会完成其职责所需费用。灯火税、资源保护税和用水税率的确定原则也一样。
  主要税收优惠
  缅甸联邦投资委员会将依法确定给予外国投资项目的税收减免,以吸引外国投资者,其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从事生产或服务性行业的单位,从投产或启用之年算起,连续三年免征所得税。如有需要,可依实际情况,经批准可延长减免所得税的期限;
  
  2.若将利润作为积累且在一年内再投资,可减免所得税;
  3.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其它资产可按MIC同意的比例加快折旧;
  4.如果企业生产产品是供出口的,其产品销售国外所得利润的50%免征所得税;
  5.投资者有义务向缅甸政府支付外籍受聘人员所得税,该项所得税可从应征税中扣除;
  6.外国人的收入可按缅甸公民支付所得税税率计征;
  7.如属国内确需的科研项目和开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允许从应征的税收中扣除;
  8.企业在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后,连续两年亏损者,可从亏损当年算起,连续三年予以结转和抵消;
  9.企业开办期间确需进口的机器、设备、仪器、零部件、备件和有关材料可减免关税或国内税或两种税同时减免;
  10.企业建成后的最初三年,因用于生产而进口的原材料,减免征收关税或国内税,或两者都予减免。信息来源:中国—东盟博览

编辑:admin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山东商务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山东国际商务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