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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16号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08-11-02 00:00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山东省商务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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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08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8-12-01

 

  《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8年8月2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8年第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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